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
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
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
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
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
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
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
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
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台湾11月工业、制造业生产指数均延续负增长******
中新社台北12月23日电 台湾经济事务主管部门23日公布台湾11月工业生产指数为130.3,同比减少4.93%;11月制造业生产指数为132.8,同比减少5.26%。两指数均为连续第三个月负增长。
据中央社、《经济日报》等媒体报道,台湾工业与制造业受全球通胀升息及终端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,生产均有所减少,且减幅均较10月有所扩大。制造业方面,若按四大业别分,则金属机电工业、化学工业、民生工业11月生产情况同比均有缩减,仅资讯电子工业维持了同比1.39%的增长率。
台经济事务主管部门当日还发布了11月批发、零售及餐饮业营业额统计情况。11月批发业营业额为9981亿元(新台币,下同),同比减少8.3%,结束了此前24个月正增长、转为负增长。主管部门分析,年末批发业虽进入传统春节备货旺季,但因全球经贸扩增力道走弱,营业额恐将持续下滑。
另外,11月零售业营业额为3827亿元,同比增长1.4%,其中电子购物及邮购业因业者举行“双11”优惠促销活动,刺激购买人气。11月餐饮业营业额760亿元,同比增长13.3%,“双11”、卡塔尔世界杯等商机均为当月餐饮业利好因素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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